关于尽快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块链产业促进法》建议
函建议人:朱幼平,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终身副主任委员,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,3487366730@qq.com
1.“区块链产业促进法”改名为“区块链发展促进法”,因为我学术观点是,区块链有技术逻辑、金融逻辑、产业逻辑和组织逻辑,是数字经济真正的基础设施,是国家战略方向,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局性,不能用产业定位。
2.紧迫性
创新是第一位的,风险防范是第二位的。以风险防范为目的而扼杀创新,是得不偿失的。境外DeFi、IPFS、CBDC、跨链等不断创新试错,我国跟踪研究都跟不上,甚至“谈币色变”。
没有政策与法律,无法很上区块链领域的创新发展步伐,在一个已知是未来发展方向上落后,是不能忍受的。
3.立法原则
区分良币与劣币,不要把脏水与孩子一起泼掉。
4.具体做法
(1)建议开办以政府牵头的、以DCEP背书的数字货币交易所,并以此为出口,推动企业在公链发行通证,实现企业资产通证化,激发企业创新与扩大再生产活力。
(2)加快金融体系的区块链化,包括银行、证券、保险、投资等。
(3)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DCEP。
(4)加快推进区块链政务。
(5)加快推进沙盒监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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